水處理藥劑的首要作用是控制水垢、污泥的構成,減少泡沫,減少與水觸摸的資料的腐蝕,除掉水中的懸浮固體和有毒物質,除臭脫色,軟化和安穩水質等。
因此水處理藥劑包含凝聚劑、絮凝劑、阻垢劑、緩蝕劑、分散劑、殺菌劑、清洗劑、預膜劑、消泡劑、脫色劑、螯合劑、除氧劑及離子交換樹脂。
1993年黃、淮、海河三流域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分別為543、500和351 m3,而人均用水量為393、301和347 m3。國外學者以為,人均占有水資源量1 000 m3是實現現代化的最低標準,從現狀和未來發展來看,我國北方黃、淮、海河三流域要到達人均占有水資源量1 000 m3是極端困難的,即使要到達500 m3也需進行很大的投入。
從全國情況看,現在城市缺水嚴峻,已形成嚴峻的經濟損失和社會環境問題。缺水城市散布將由現在會合在三北(華北、東北、西北)地區及東部沿海城市逐漸向全國延伸。節約用水、辦理污水和開發新水源具有相等重要的含義。大力發展水處理化學品對節約用水、辦理污水起著重要的作用。
水處理藥劑歸于精密化工的范疇,相對于常用化學品,它具有精密化學品的許多特性,如生產規模一般不大,因此建廠設備出資少,產值小;產品品種多,品種的更新換代快;附加產值大;技術服務必不可少;各種產品,尤其是復配產品,具有很強的專用性。